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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贸企业需注意,近日,印尼海关频繁对我国出口货物发起直运规则退证核查,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2018年第一号退证查询预警通报。越南政府近日发布海关新规,根据新规海关申报人必须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
印尼
近日,质检总局发出2018年第一号退证查询预警通报,通报针对近期印尼海关频繁对我出口货物发起直运规则退证核查发布预警。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质检系统共收到印度尼西亚海关因直运规则发起的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退证核查请求1449份,占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总量的52.31%,比去年同期上升219.86%。
厦门检验检疫局也呼吁出口企业提高对自贸协定相关规则的了解,提升风险规避能力,避免进口国货物清关受阻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出口企业:
1、印度尼西亚货物的发货人重视进口国海关动向,发货前提前了解货物的详细运输路线,准备好材料以备核查;
2、对于经第三方转运的货物,发货人应保存联运提单,并在转运地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3、对于未经第三方转运的货物,发货人应向船运公司索取并保存货物跟踪单。
越南
据悉,越南政府近日颁布的8号法令25号条款第3点规定:海关申报人必须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
根据规定:运单上的所有信息都必须正确填写,不完整的商品说明和低申报货物可能会被当地海关拒绝。各外贸企业需注意在运单上填写货物的完整描述,包含品牌,品名,型号,材质,数量,价值,单价等信息。